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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肢骨折患者術後照護指導

一、手術後注意事項

  1. 手術後為了減輕傷口疼痛及肢體腫脹不適,可依醫囑給予傷口冰敷,每次15-30分鐘。休息時間必須超過30 分鐘為宜,一日以4 次為原則。
  2. 手術後可以枕頭支托,抬高受傷的肢體高於心臟,以減輕腫脹及不適,並促進手部血液循環。 
  3. 置放於傷口的引流管應平放在床上或夾於衣服上,不可反折或扭曲,並避免拉扯及滑脫,醫師會視引流量來決定拔除的時間。 
  4. 觀察患肢末梢溫度、脈搏、顏色與感覺,若有感覺異常,例如:麻木、蒼白或冰冷,應馬上告知醫護人員。 
  5. 患肢如有石膏夾板或石膏固定,必須保持乾燥。石膏內的皮膚發癢時,不可試著插入任何東西到石膏裡面抓癢,尤其是有傷口縫線部位。 
  6. 手術後若無特別禁忌,即可坐起活動,若無頭暈等不適情形,即可使用手臂吊帶支托患肢下床活動。 
  7. 一般術後若無心臟、肺臟、腎臟病等特別禁忌,皆可多喝水每日1500-2000cc 以上,並多吃蔬菜水果,預防便秘。勿抽煙,以免影響骨折的癒合。 
  8. 保持傷口外觀清潔及乾燥,勿使用任何偏方及藥品。 
  9. 病患肢體如裝有骨外固定器或裸露皮外的骨釘,請依醫護人員之指導執行鋼釘護理。

二、手術後運動注意事項

  1. 手術後第1-2 天: 
    • 每日執行患肢等長運動,例如:收縮及放鬆手部肌肉,每日至少4 次,一次30 分鐘。 
    • 活動手腕、手指關節,每日至少4 次,一次30 分鐘。 
    • 做患肢及健肢的全關節運動,每日至少4 次,一次至少30 分鐘。 
    • 若體力許可,術後當天即可漸進式下床活動,每日至少4 次,一次至少30 分鐘。
      *第一次下床動作應緩慢,避免姿勢性血壓的血壓的發生,可採漸進性方式增加活動次數。
  2. 手術後第3 天至出院:
    • 使用手臂吊帶,下床活動。 
    • 若年邁、站不穩者,為鼓勵病患早期下床活動,可利用輪椅下床,並由家屬陪伴, 並注意安全。 
    • 一般上肢骨折患者,手術後,若傷口癒合佳,傷口約於手術後滿10 天施行拆線。 
    • 血壓、脈搏、體溫正常,無特殊不適情形,約術後4-10 天,在醫師准許下可出院。

三、出院後護理指導

  1. 請按時回院複診。 
  2. 出院帶藥請按時服用。 
  3. 保持傷口清潔與乾燥。若有紅、腫、熱、痛,分泌物流出,或有發燒情形,應立即回診。 
  4. 鋼釘護理確實執行,2 天1 次,滲液多時則每天1 次或增加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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