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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肢骨折患者術後照護指導

一、下肢骨折

  1. 常見的下肢骨折:股骨、髕骨、脛骨、腓骨骨折、足踝骨折。 
  2. 下肢骨折治療:保守治療﹙石膏固定﹚或手術治療﹙內固定或外固定﹚、復健。

二、手術後注意事項

  1. 手術後為了減輕傷口疼痛及肢體腫脹不適,可依醫囑給予傷口冰敷,每次15-30 分 鐘。休息時間必須超過30 分鐘為宜,一日以4 次為原則。
  2. 手術後可以枕頭支托,抬高受傷的肢體高於心臟,以減輕腫脹及不適,促進患部血液循環。 
  3. 置放於傷口的引流管應平放在床上或夾於衣服上,不可反折或扭曲,並避免拉扯及 滑脫,醫師會視引流量來決定拔除的時間。 
  4. 觀察患肢末梢溫度、脈搏、顏色與感覺,若有感覺異常,例如:麻木、蒼白或冰冷, 應馬上告知醫護人員。 
  5. 患肢如有石膏夾板或石膏固定,必須保持乾燥。石膏內的皮膚發癢時,不可試著插入任何東西到石膏裡面抓癢,尤其是有傷口縫線部位。 
  6. 手術後若無特別禁忌,即可坐起活動,若無頭暈等不適情形,即可使用助行器或拐杖下床活動。 
  7. 一般術後若無心臟、肺臟、腎臟病等特別禁忌,皆可多喝水每日1500-2000cc 以上, 並多吃蔬菜水果,預防便秘。 
  8. 勿抽煙,以免影響骨折的癒合。 
  9. 病患肢體如裝有骨外固定器或裸露皮外的骨釘請依醫護人員之指導執行鋼釘護理。 
  10. 每日執行患肢等長運動,例如收縮及放鬆腿部肌肉,每日至少4 次,一次至少30 分鐘。活動足踝、膝關節,每日至少4 次,一次至少30 分鐘。 
  11. 一般下肢骨折患者,手術後,若傷口癒合佳,血壓、脈搏、體溫正常;無特殊不適情形,約術後5-10 天,在醫師准許下可出院。

三、出院後護理指導

  1. 請按時回院複診;出院帶藥請按時服用。 
  2. 保持傷口清潔與乾燥。若有紅、腫、熱、痛,分泌物流出或有發燒情形,應立即回 診。 
  3. 鋼釘護理確實執行,2 天1 次,滲液多時則每天1 次或增加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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