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News
2024/11/01

113年11月全日護病比公告

依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之一 第三條醫院及第五條精神科醫院,應依住院病人人數,配置適當之護產人員

其急性一般病床之全日平均配置比例(以下簡稱「護病比」),按每一護產人員照護之病人人數,規定如下:

  1. 醫學中心:九人以下。 
  2. 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十二人以下。
  3. 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十五人以下。 

醫院因護產人員離職、育嬰或其他原因異動,致不符前項護病比規定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依本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處理。但因突發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不符合護病比者,不在此限。
醫院應每月定期公告其前一月份之護病比。

113年 南門醫院全日平均護病比
月份急性一般病房全日平均護病比
(不含護理長、專科護理師、實習護士)
1月11.0
2月
9.0
3月11.5
4月
10.5
5月
10.2
6月
11.5
7月
9.9
8月
11.2
9月
10.6
10月
9.5
11月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