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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13年11月全日護病比公告
依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之一 第三條醫院及第五條精神科醫院,應依住院病人人數,配置適當之護產人員
其急性一般病床之全日平均配置比例(以下簡稱「護病比」),按每一護產人員照護之病人人數,規定如下:- 醫學中心:九人以下。
- 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十二人以下。
- 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十五人以下。
醫院因護產人員離職、育嬰或其他原因異動,致不符前項護病比規定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依本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處理。但因突發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不符合護病比者,不在此限。
醫院應每月定期公告其前一月份之護病比。
113年 南門醫院全日平均護病比 | |
月份 | 急性一般病房全日平均護病比 (不含護理長、專科護理師、實習護士) |
1月 | 11.0 |
2月 | 9.0 |
3月 | 11.5 |
4月 | 10.5 |
5月 | 10.2 |
6月 | 11.5 |
7月 | 9.9 |
8月 | 11.2 |
9月 | 10.6 |
10月 | 9.5 |
11月 | |
12月 |